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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宏院士:面对AI热潮,伦理治理要跟上

来源:
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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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专有特征,特别是认知能力,我们可以接受机器在感知能力方面超越人类,但对机器认知智能的研发,需要高度审慎。从科技伦理的视角来看,我们为什么要去造出一个替代我们认知的东西?”11月22日,在以“跨越边界的科技伦理”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科技伦理高峰论坛上,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教授梅宏直指当前数字技术面临的伦理挑战。

梅宏作主旨报告。主办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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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智能制造到智慧城市,从医疗健康到金融服务,以及当前大语言模型的火爆,人工智能(AI)风头正盛。梅宏认为,在当前的AI热潮中,泡沫太大,仍处于技术成熟度曲线的高峰阶段,喧嚣埋没理性,需要一个冷静期。

他强调,虽然基于当前的技术路径,大模型尚不能“无中生有”,做出超越人类预期的事情,但一味信奉“蛮力”、追求规模,也极易发展出在覆盖面和复杂度上人们难以掌控的“巨兽”。

数字技术与伦理困境

在经历了两个“春天”和两个“冬天”后,AI迎来了第三个“春天”,深度学习技术带来的一次次突破,不断刷新着人们对人工智能的认知。

但是,从Facebook数据泄露到大模型生成内容引发侵权纠纷和虚假信息传播,数字技术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好处的同时,也带来了数据隐私保护、算法偏见、责任认定等一系列伦理问题。

例如,当前大语言模型的技术路线,黑盒导致的不可解释性是其最大“罩门”。如果不加任何规制地大量应用,将可能导致人类知识体系面临严峻挑战。训练语料的质量缺陷、概率统计的内生误差等因素会导致大模型产生幻觉,生成错误内容;再加上人为干预诱导,极易生成虚假内容。

“通过算法,平台可以个性化推送内容,但也可能形成用户的信息茧房,我最近最大的困扰就是拿着手机却读不到我想读的有价值的内容。”梅宏表示,目前几乎所有网络平台都在AI算法和大数据驱动下运营,这就带来对算法和数据应用的有效监管问题,这些亟待通过建立完善的治理体系来加以解决。当涉及平台跨境时,还需要有相应的国际治理体系。

警惕AI技术“泡沫”

当前,社会对“AI+”或“AI for everything”抱有很高的期望,然而,现实情况却不尽如人意。

“雷声隆隆,雨点并不大。”梅宏坦言,“从当前的热潮中,我看到了太多‘炒作’和‘非理性’导致的 AI‘过热’现象,也对当前AI发展技术路径多样性的欠缺萌生了一些担忧。”

“大语言模型的成功依赖于人类长时间积累的庞大语料库,文生视频的成功也依赖于互联网上存在的海量视频。然而,其他行业的数据积累尚未达到这个量级。获取全数据,关键是跨越足够的时间尺度。”梅宏表示,AI的应用还需要经历一段时期的探索、磨合和积累,才可能迎来繁荣。

“在我看来,AI当前的问题有3个:泡沫太大,仍处于技术成熟度曲线(hype cycle)的高峰阶段,喧嚣埋没理性,需要一个冷静期;以偏概全,对成功个案不顾前提地放大、泛化,过度承诺;期望过高,用户神化AI的预期效果,提出难以实现的需求。”梅宏说。

面对AI技术发展及其应用的现状,梅宏建议,在尚搞不清如何应用、用到何处时,不妨先积累数据,“可采尽采、能存尽存”。

尚难走向“通用”人工智能

那么,大语言模型能走向“通用”人工智能吗?梅宏认为,从基本原理来看,目前的大语言模型没有跳出概率统计这个框架。

梅宏并不认为现在的AI有所谓的“意识”或者知识涌现能力。以大语言模型为例,模型本身无法产生新的东西,其生成的内容取决于对大量文本内容的统计,如果某些内容反复出现,它们大概率就会将之视为“合理存在”的内容。

“就这个意义而言,大模型可被视为是由已有语料压缩而成的知识库,生成结果的语义正确性高度依赖于数据的空间广度、时间深度以及分布密度,更高度依赖于数据的质量。”他提到,学术界的研究更应关心大模型构建过程的可重复性和可追溯性,尽可能保证结果的可解释和可信任。

“大胆预测大预言模型的未来,作为压缩了人类已有的可公开访问的绝大多数知识的基础模型,大语言模型在未来需要像互联网一样,走向开源,全世界共同维护一个开放共享的基础模型,尽力保证其与人类知识的同步。”梅宏说。“这至少也是表达自己的一种期望”。

完善科技伦理治理机制

“发明技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人类的生活变得更好,毫无疑问应该充分考虑技术可能带来的伦理问题。”梅宏表示,在AI快速发展的热潮下,需要对可能的风险进行研判,并提醒科技工作者时刻牢记科技向善、以人为本。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科技伦理治理也应当跟上。梅宏强调,目前应当完善科技伦理治理体制机制,明确数字技术领域的治理重点和安全护栏,对数字技术进行分级分类治理,同时建立健全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主动披露标注制度并开展相关技术研究。

那么,数字技术领域是否应该存在研究禁区?梅宏认为,在基础研究阶段一般不做限制,涉及到对人的认知能力调控、违背人的自由意志的研究应列为禁区。在技术和产品应用阶段,要根据具体场景及影响来确定。

“例如大规模远程监控、自主决策的社会评价体系、操纵个人意识和行为并造成个人或他人身体或心理伤害的技术,以及超越或替代人的认知能力为目标的AI技术研发,应当受到限制。”梅宏说。

同时他表示,数字技术领域的研究禁区应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伦理审查的复核清单。

此外,他呼吁建立生成内容的披露标准机制,建立涵盖大模型开发者、创作者、使用者的标注责任机制;鼓励多条技术路线推进大模型生成内容标注技术研发;完善大模型内容审核制度规范和检测技术开发;推进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并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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