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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不受理的情形

来源:
专大师
发布时间: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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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局不予受理:

(1)发明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或者简要说明的。

(2)未使用中文的。

(3)不符合审查指南中规定的受理条件的。

(4)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

(5)外国申请人因国籍或者居所原因,明显不具有提出专利申请的资格的。

(6)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单独申请专利,或者作为代表人申请专利,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

(7)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单独申请专利,或者作为代表人申请专利,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

(8)直接从外国向专利局邮寄的。

(9)直接从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向专利局邮寄的。

(10)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11)分案申请改变原申请的类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