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美元赔偿金!康泰医学与北京超思专利纠纷终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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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0日,康泰医学及其全资子公司美国康泰与北京超思就专利权纠纷案件签署了《和解协议》,康泰医学需向北京超思支付100万美元赔偿金,且已于12月12日通过电汇完成支付。
事件起源于2018年1月31日,当时北京超思在美国伊利诺伊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康泰医学及美国康泰在美国销售的某些指夹式血氧仪侵犯其专利 “fingertip oximeter and a method for observin g a measure mentresult thereon”。
2019年10月,案件在法官主持下召开调解会议,但由于双方的和解主张相差甚大,双方未能达成任何和解协议。
2020年1月14日,法官作出马克曼裁决,就本案中有争议的专利权利要求条款进行了解释。
2022年3月15日,本案完成事实取证阶段,进入专家取证阶段。
2024年5月22日,美国专利商标局给出单方再审第一次审查意见,判定超思专利6 个权利要求全部无效,但10月23日美国专利商标局又发文认定该专利6项权利有效。
鉴于康泰医学及其全资子公司美国康泰2018年后已停止在美国境内制造、进口、使用、提供销售或销售案涉专利争议产品,为节约诉讼成本,减少长周期诉讼造成的诉累,集中精力发展美国康泰业务,经康泰医学与北京超思反复沟通,在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康泰医学及美国康泰与北京超思达成和解。
和解协议主要内容有:除上述100万美元赔偿外,康泰医学需停止侵权行为,若要恢复需先向北京超思申请许可;北京超思豁免并解除此次诉讼中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害赔偿、费用或律师费索赔;康泰医学豁免解除对该专利非侵权和无效性的请求;此协议取代双方此前的所有协议、谈判和谅解;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对解决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和所有问题具有专属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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