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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
旭联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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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保护对象不同(廊坊旭联产权,廊坊专利代理,廊坊专利侵权无效宣告)
    • 外观设计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外观,包括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这些外观设计应当富有美感并且适于工业应用。例如,一款手机独特的外形轮廓、外壳上具有艺术感的图案,或者是色彩搭配很吸引人的产品外观等都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重点在于产品的结构和功能方面的改进,这种改进必须具有实用性。比如,对一种折叠桌椅的结构进行改造,使其更便于折叠和收纳,这种对产品构造的创新就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1. 审查重点不同
    • 外观设计专利:审查主要集中在外观是否具有新颖性和美感。新颖性是指该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审查过程中会检索大量的现有外观设计,判断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是否容易与其他设计混淆。例如,在审查一款新的灯具外观设计时,会查看市场上已有的灯具外观,确保该灯具的形状、图案、色彩等方面的设计具有独特性。
    • 实用新型专利:审查重点在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的技术方案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要求该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则要求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比如,对于一种新型的扫地机器人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查时会考虑其内部结构的创新性、这种结构是否能有效提高清扫效率等实用性因素。
  2. 授权条件不同
    • 外观设计专利:只要满足新颖性和美感的要求,一般就可以获得授权。不过,若该外观设计是在现有设计基础上的简单组合,或者与现有设计仅存在细微差别,可能会被判定不具备新颖性而无法授权。例如,只是将两种常见的产品外观图案简单拼凑在一起,很难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 实用新型专利: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相对外观设计专利而言,授权条件更为严格。例如,对一种传统的手动工具进行微小的改动,如果这种改动没有带来实质性的进步或者新的功能,就不符合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要求。
  1. 专利保护期限不同
    • 外观设计专利:在中国,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 15 年,从申请日起计算。这 15 年的保护期限可以让企业或个人在产品外观上保持一定的独占性,有利于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
    •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为 10 年,同样从申请日起算。在这期间,专利权人可以阻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技术,确保自己在产品结构和功能改进方面的权益。


  1. 对产品市场价值的影响不同
    • 外观设计专利:主要影响产品的视觉吸引力和品牌辨识度,有助于产品在外观上脱颖而出,吸引消费者购买。美观独特的外观设计可以使产品在众多同类产品中更具竞争力,提升产品的市场价值。例如,一些时尚品牌的产品凭借其独特的外观设计专利,在市场上能够获得较高的售价。
    • 实用新型专利:更侧重于产品的功能和实用性的提升,通过对产品结构的改进,提高产品的性能、质量或使用便利性等。这会使产品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更具优势,满足消费者对于产品功能的需求,从而增加产品的市场价值。比如,具有新型结构的工具能够更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更容易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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