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商标异议、评审典型案例七

来源:
济语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3-10-21
收藏收藏
分享
  • 复制链接
  • 微信扫一扫

免费商标查询检索

07 第13571777号“东来顺”商标无效宣告案

【基本案情】

申请人:北京东来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刘玉志

申请人主要理由:被申请人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争议商标构成对申请人“东来顺”商标的复制、摹仿,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经审理,商标局认为,该案申请人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距争议商标获准注册日已超出5年。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申请人不仅需举证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其“东来顺”商标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同时还需证明争议商标所有人具有恶意。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可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东来顺”已经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已达到为相关公众广为熟知的知名度;被申请人名下商标涉及多个商品和服务类别,明显超出其提交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范围,同时考虑到“东来顺”商标的独创性和知名度,被申请人复制、摹仿“东来顺”商标的主观恶意明显,争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误导公众,并致使申请人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争议商标被宣告无效。

【典型意义】

该案通过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中华老字号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强保护,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对于提振中华老字号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权信心,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助力中华老字号企业在新形势下焕发新活力,发挥了很好的指引作用。(陈 思)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15102177663(同微信)

联系手机:15002175268(同微信)

联系邮箱:jiyu@jiyu-ip.com

官方网站:www.jiyu-ip.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616室

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1号西海明珠大厦F座10楼

本文由第三方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企知道作为平台仅提供技术支持,转载请联系原文作者,如涉及版权、名誉权纠纷,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收到后的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 qzd@qizhidao.com
相关企业
北京东来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王国辉
注册资本:29500万人民币
主营:餐饮连锁发展、涮羊肉、清真食品、清真餐饮、涮肉调料、清真物流、自热火锅、餐饮管理、羊肉、餐饮连锁、食品、清真菜肴、火锅、速冻食品、肉制品、调味品、定型包装食品、牛羊肉系列、清真小吃豆汁、肉片类、餐饮、零食、生鲜、面点系列、调料系列、粮油米面、冷链物流配送、羊肉馆、肉类产品、清真饮食、调料类、食品机械、粮油调味品